國家留學基金委(以下簡稱CSC)為公派留學人員(含高級研究人員、訪問學者、博士后及留學生)提供一定數額的獎學金,對艱苦地區還有特殊生活補貼,本文知識人網小編根據相關文件加以整理后撰文如下。
根據以上文件精神,國家留學基金委于2019年調整了CSC出國留學人員的獎學金資助標準。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主要內容
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根據項目具體規定,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等以錄取文件為準。具體獎學金標準見附件1。
獎學金標準
艱苦地區補貼標準
艱苦地區補貼是指國家對赴條件艱苦國家(地區)的留學人員發放的特殊生活補貼。根據艱苦條件程度,將納入艱苦地區補貼范圍的國家(地區)分類由四類調整為六類,并根據獎學金資助標準幣種設置情況調整艱苦地區補貼標準適用幣種。艱苦地區補貼標準詳見附件2。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條補充說明:
1. 獎學金及艱苦地區補貼為每人每月資助標準,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除預發和回國結算部分外,在規定的資助期限內按月發放。
2.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已領取獎學金及艱苦地區補貼的留學人員中途回國或提前結束學業回國的,應退還中途回國期間或提前結束學業期間的獎學金及艱苦地區補貼。
3. 通過兩國政府間交流協議派出的互換獎學金項目,對方提供的獎學金資助標準高于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的,獎學金全部歸留學人員;低于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的,由國家提供部分補貼。具體標準由教育部根據本文件規定和對方國家提供的資助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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